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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政風室

政風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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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 2021/2/17 17:15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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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風室介紹

(一)設置廉政機構的目的及任務
  • 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」第1條,政風機構之設置及其人員之管理,依本條例之規定。
  • 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」第4條,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:
    • 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。
    • 廉政法令、預防措施之擬訂、推動及執行。
    • 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、協調及推動。
    •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、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。
    • 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。
    • 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。
    • 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    • 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    •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
(二)本院廉政工作三大功能
  • 防疫功能:使機關更健康。
  • 橋樑功能:使機關更和諧。
  • 安全功能:使機關更安全。
(三)服務的廉政工作觀念
  • 服務代替干預。
  • 興利重於防弊。
  • 預防重於查處。
(四)廉政服務項目
  • 知會報備、飲宴應酬、請託關說、饋贈財物。
  • 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。
  • 提供諮詢服務。
  • 維護機關安全。
  • 研提廉政興革意見。
(五)廉政新貌
  • 「廉政機構」在機關裡到底扮演何種角色?工作性質如何?簡單的說廉政單位是一個防弊機制,主要的工作是勸導員工不要貪污;如果有人貪污,就要設法揪出那些害群之馬,確保機關清廉與純淨的單位。
  • 在「預防重於查處、興利優於防弊、服務代替干預」,以愛心貫穿全程工作原則指導下,廉政人員的行事準則,已顛覆了舊思維 。
  • 所謂「預防重於查處」,是我們認知到公務員不經意觸法的必然,要靠預防發揮「未雨綢繆」的功夫,持續提醒同仁違法(失)的行為態樣,讓大家知道那些事涉法,萬不可行。
  • 所謂「興利優於防弊」,是在行政過程中,不再制訂滿櫃的法令規章,讓業務單位感到綁手綁腳的常規;反能找出問題癥結,協助單位提出減輕人力、物力負荷的良方,有效提高行政效率。
  • 所謂「服務代替干預」,是要廉政工作走向顧客為導向策略;從機關員工到社會大眾,每個人都是我們的「頭家」、我們的服務對象;如何滿足頭家的需求?如何提供我們的服務?正是廉政工作今後努力的方向;建構機關「廉能清明」的工作環境,更是廉政工作的終極目標。
  • 平心而論,廉政工作者也是社會大眾,當能感受到國民的情緒;為黑金貪污橫行而不滿、為公權力不彰而生氣。為提供機關員工一個純淨舒適的工作環境,我廉政同仁正致力如何運用三大工作原則,搭蓋一個不讓羊走失的圈柵,使公務人員善用興利雙手開挖本職工作,彩繪出「服務廉政」的新風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