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首頁 > 就醫指南 > 就醫須知 > 住院須知

住院須知

引用 (0)
更新日期 2026/4/27 13:56:23
點閱 24
住院就醫流程
住院就醫流程表
步驟 執行項目 應備資料、證件 備註
1 由門診、急診醫師開立  
  • 轉介其它專業人員
  • 門診及急診人員向病房 詢問病床
2 當日接獲住院通知後,請至掛號室櫃檯報到,如預約住院者,請於預約當日再到掛號室櫃檯報到。 請先備妥:
  • 住院通知單,攜帶住院人之身分證以備核對
  • 填寫住院病人權利聲明書
  • 請攜帶健保IC卡(兒童健康手冊、孕婦手冊、重大傷病卡)
  • 未帶健保卡請於三日內補卡
  • 請著寬鬆輕便衣服
3 至各護理站報到:
  • 量血壓
  • 帶手圈
  • 抽血檢查
  • 心電圖檢查
  • X光檢查
  • 留尿液
  • 住院通知單
  • 病人權利聲明書
  • 職業病或職業傷害,請攜帶勞工保險職業傷害住院申請書
  • 填立健保病床差額同意書
  • 各類相關手術同意書
  • 職業病或職業傷害,請攜帶勞工保險職業傷害住院申請書,請於三日內補繳證明
4 各護理站人員帶領至病房    
辦理住院相關事項
  • 辦理住院手續前,為維護您的權益及隱私,請您明確告知您所決定入住單人房、雙人房或健保房以及是否願意公開床位及查詢。(填寫病人權利聲明書)
  • 當您完成住院手續後應即向所屬病房護理站報到;超過4小時未報到,本院可取消原來為您安排的病房。
  • 當您住進病房後,若想更換病房,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。
  • 具有『重大傷病』身分者,依全民健康保險之規定,符合條件者,得憑證辦理免部份負擔醫療費用之申請。
  • 若因『職業傷病』住院,為維護您自身就醫權益,請於住院期間內向所屬投保單位或勞工保險局請領『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』,請主治醫師填寫傷病名稱後,備妥身分證至住院病房護理站辦理;若為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者,宜自備事故說明書或警察機關處理證明等文件。以上職業傷害之人者請於三日內補繳證明,以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感染控制政策陪伴家屬與訪客規定
(一) 平時:(非疫情流行期間)
  • 配合衛生政策宣導,有呼吸道感染、水痘、疥瘡之訪客或家屬,請勿到醫院探病,若因故需要,請配戴口罩再進入病室內。
  • 進入病室探訪病人前、後請洗手。
  • 六歲以下兒童避免進入病室,以免被感染。
  • 請陪病家屬儘可能固定人員陪伴於病人之病室內,以避免交互感染。
  • 嚴禁將寵物帶至病房。

(二) 傳染病或新興傳染病疫情流行期:
  • 遇特殊疫情發生時,須配合醫院及衛生主管機關防疫政策執行,如進入醫院需測量體溫及戴口罩等。
  • 陪病原則:一位病患僅允許一位家屬陪伴,並於護理站登錄基本資料,並配戴由住院櫃台所發放之陪病證,若遇有未配戴證件或非探病時間者,則予以勸離。
  • 病房內之陪伴家屬或看護人員則需配合每日測量體溫,若有發燒現象,應立即就醫並查明發燒原因。
  • 為避免影響病患休息,訪客請於晚間九點前離開病房。
  • 若有家屬陪伴以一人為限,並請自備毛毯及枕頭,若有需要可向各樓層護理站洽詢及租賃。

※為維護病室環境安寧,請降低電視、音響、手機來電與談話音量。
※一樓區設有維康商店、咖啡廳、愛買商場,歡迎多加利用。